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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时间:2016-12-03信息来源: 财政部网站【字体:

财会[2016]22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为进一步规范增值税会计处理,促进《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贯彻落实,我们制定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

  2016123

附件:

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等有关规定,现对增值税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如下:

  一、会计科目及专栏设置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预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待转销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简易计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等明细科目。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内设置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抵减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专栏。其中:

  1进项税额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而支付或负担的、准予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

  2销项税额抵减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因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

  3已交税金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当月已交纳的应交增值税额;

  4转出未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专栏,分别记录一般纳税人月度终了转出当月应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额;

  5减免税款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减免的增值税额;

  6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专栏,记录实行免、抵、退办法的一般纳税人按规定计算的出口货物的进项税抵减内销产品的应纳税额;

  7销项税额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应收取的增值税额;

  8出口退税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按规定退回的增值税额;

  9进项税额转出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等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

  (二)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月度终了从应交增值税预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当月应交未交、多交或预缴的增值税额,以及当月交纳以前期间未交的增值税额。

  (三)预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转让不动产、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提供建筑服务、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等,以及其他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应预缴的增值税额。

  (四)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已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并经税务机关认证,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以后期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一般纳税人自201651日后取得并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5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以后期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尚未交叉稽核比对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或计算的进项税额。

  (五)待认证进项税额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由于未经税务机关认证而不得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一般纳税人已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但尚未经税务机关认证的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已申请稽核但尚未取得稽核相符结果的海关缴款书进项税额。

  (六)待转销项税额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已确认相关收入(或利得)但尚未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而需于以后期间确认为销项税额的增值税额。

  (七)增值税留抵税额明细科目,核算兼有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截止到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不得从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的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留抵税额。

  (八)简易计税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发生的增值税计提、扣减、预缴、缴纳等业务。

  (九)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增值税纳税人转让金融商品发生的增值税额。

  (十)代扣代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纳税人购进在境内未设经营机构的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的应税行为代扣代缴的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只需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不需要设置上述专栏及除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外的明细科目。

  二、账务处理

  (一)取得资产或接受劳务等业务的账务处理。

  1.采购等业务进项税额允许抵扣的账务处理。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按应计入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的金额,借记在途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生产成本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管理费用等科目,按当月已认证的可抵扣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当月未认证的可抵扣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发生退货的,如原增值税专用发票已做认证,应根据税务机关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做相反的会计分录;如原增值税专用发票未做认证,应将发票退回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2.采购等业务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账务处理。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进项税额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借记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科目,借记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经税务机关认证后,应借记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3.购进不动产或不动产在建工程按规定进项税额分年抵扣的账务处理。一般纳税人自201651日后取得并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5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应当按取得成本,借记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科目,按当期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以后期间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待以后期间允许抵扣时,按允许抵扣的金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

  4.货物等已验收入库但尚未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的账务处理。一般纳税人购进的货物等已到达并验收入库,但尚未收到增值税扣税凭证并未付款的,应在月末按货物清单或相关合同协议上的价格暂估入账,不需要将增值税的进项税额暂估入账。下月初,用红字冲销原暂估入账金额,待取得相关增值税扣税凭证并经认证后,按应计入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的金额,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应付金额,贷记应付账款等科目。 

  5.小规模纳税人采购等业务的账务处理。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物资、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应计入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不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核算。

  6.购买方作为扣缴义务人的账务处理。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境内一般纳税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按应计入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的金额,借记生产成本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管理费用等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进项税额科目(小规模纳税人应借记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等科目,按应代扣代缴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代扣代交增值税科目。实际缴纳代扣代缴增值税时,按代扣代缴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代扣代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二)销售等业务的账务处理。

  1.销售业务的账务处理。企业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应当按应收或已收的金额,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取得的收入金额,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固定资产清理工程结算等科目,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计算的销项税额(或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纳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小规模纳税人应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发生销售退回的,应根据按规定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确认收入或利得的时点早于按照增值税制度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点的,应将相关销项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科目,待实际发生纳税义务时再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

  按照增值税制度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点早于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确认收入或利得的时点的,应将应纳增值税额,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确认收入或利得时,应按扣除增值税销项税额后的金额确认收入。

  2.视同销售的账务处理。企业发生税法上视同销售的行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制度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计算的销项税额(或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纳增值税额),借记应付职工薪酬利润分配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小规模纳税人应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3.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前已确认收入,此后产生增值税纳税义务的账务处理。企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前已确认收入,但因未产生营业税纳税义务而未计提营业税的,在达到增值税纳税义务时点时,企业应在确认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的同时冲减当期收入;已经计提营业税且未缴纳的,在达到增值税纳税义务时点时,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并根据调整后的收入计算确定计入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科目的金额,同时冲减收入。

  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三)差额征税的账务处理。

  1.企业发生相关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的账务处理。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企业发生相关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的,发生成本费用时,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存货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待取得合规增值税扣税凭证且纳税义务发生时,按照允许抵扣的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小规模纳税人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存货工程施工等科目。

  2.金融商品转让按规定以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的账务处理。金融商品实际转让月末,如产生转让收益,则按应纳税额借记投资收益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如产生转让损失,则按可结转下月抵扣税额,借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等科目。交纳增值税时,应借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年末,本科目如有借方余额,则借记投资收益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

  (四)出口退税的账务处理。

  为核算纳税人出口货物应收取的出口退税款,设置应收出口退税款科目,该科目借方反映销售出口货物按规定向税务机关申报应退回的增值税、消费税等,贷方反映实际收到的出口货物应退回的增值税、消费税等。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收到的应退税额。

  1.未实行免、抵、退办法的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按规定退税的,按规定计算的应收出口退税额,借记应收出口退税款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收到出口退税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出口退税款科目;退税额低于购进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增值税额的差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2.实行免、抵、退办法的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在货物出口销售后结转产品销售成本时,按规定计算的退税额低于购进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增值税额的差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按规定计算的当期出口货物的进项税抵减内销产品的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在规定期限内,内销产品的应纳税额不足以抵减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不足部分按有关税法规定给予退税的,应在实际收到退税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

  (五)进项税额抵扣情况发生改变的账务处理。

  因发生非正常损失或改变用途等,原已计入进项税额、待抵扣进项税额或待认证进项税额,但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应付职工薪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科目;原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因改变用途等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应税项目的,应按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经上述调整后,应按调整后的账面价值在剩余尚可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或摊销。

  一般纳税人购进时已全额计提进项税额的货物或服务等转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的,对于结转以后期间的进项税额,应借记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六)月末转出多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月度终了,企业应当将当月应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自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对于当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对于当月多交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科目。

  (七)交纳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1.交纳当月应交增值税的账务处理。企业交纳当月应交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小规模纳税人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2.交纳以前期间未交增值税的账务处理。企业交纳以前期间未交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3.预缴增值税的账务处理。企业预缴增值税时,借记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月末,企业应将预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余额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科目。房地产开发企业等在预缴增值税后,应直至纳税义务发生时方可从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科目结转至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4.减免增值税的账务处理。对于当期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损益类相关科目。

  (八)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的账务处理。

  纳入营改增试点当月月初,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按不得从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的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留抵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待以后期间允许抵扣时,按允许抵扣的金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科目。

  (九)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额的账务处理。

  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企业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小规模纳税人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

  (十)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的会计处理规定。

  小微企业在取得销售收入时,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应交增值税,并确认为应交税费,在达到增值税制度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将有关应交增值税转入当期损益。

  三、财务报表相关项目列示

  应交税费科目下的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等明细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应根据情况,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列示;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等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应根据情况,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列示;应交税费科目下的未交增值税简易计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等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应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交税费项目列示。

  四、附则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中相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应按本规定执行。201651日至本规定施行之间发生的交易由于本规定而影响资产、负债等金额的,应按本规定调整。《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213号)及《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324号)等原有关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定同时废止。